不敢再用“偶像”来称呼了,这个词现在看来很重,只能说是喜欢的人们。
我喜欢过的他们有很多,能维持较长时间的却很少。想想疯狂追星的日子,激荡的情怀依然让人热血沸腾。有一年夏天为吴尊痴迷,激动地我写博文都要中英文一式两份,因为他是文莱人,他的部落格是用英文写的。于是我效仿,我想这是偶像的召唤。现在我看到飞轮海,真是一点感觉也没有了。但是我去KTV还是会点一首《我有我的young》,这是我留给他的位置。
有一阵子为阮经天疯狂,连夜追看《命中注定》,因为内地引进版的删改问题和朋友争论不休。现在我能够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看《艋钾》,然后客观地说一句:“小天演得不错。”我还是会时常想到《败犬女王》,想到“不是每一个单无双都会遇见她的卢卡斯”,这是我留给他的位置。
喜欢很容易,不喜欢也很容易。因为他们毕竟没有和我的生活有实质性的关联。很久以前就喜欢五月天了,直到现在翻看《你要去哪里告别演唱会》的影像都会心潮澎湃、泪光闪烁。那一年演唱会现场,我用力挥舞着银光棒。后来得知第二年,第三年他们都要来,突然觉得心中引以为傲的“含金量”大打折扣。现在,我能够以平常心去看“纯真年代”的展览,然后对朋友说,“这个展做得不好。”但是每当泄气难过的时候,还是会听一听他们的歌,用力地嘶吼一下为自己加油,唯一让我想去内场看的演出还是留给他们。
有的人渐渐远去,有的人走入生命,有的人始终都在。
我不会因为自己年岁不小而觉得喜欢《sorry sorry》或sj是件丢人的事。从去年夏天的狂躁不安到今年夏天的全面亢奋,一直喜欢着。我还喜欢东方神起。能听的歌